「耶和華說:日子將到,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。」那句話——耶利米書31:31——是在耶穌出生六百年前寫成的。這是整個舊約中最大膽的應許之一。如果您曾想知道新約是什麼、它從哪裡來、它對您今天意味著什麼,您正好在正確的地方。
新約是貫穿整個新約聖典的核心線索。這就是為什麼耶穌在最後的晚餐掰餅,說:「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,是為你們流出來的」(路加福音22:20)。這就是為什麼希伯來書稱耶穌為「新約的中保」(希伯來書9:15)。這是基督徒相信寬恕對每個人都可得到的原因——不是賺取的,不是以完美表現為條件,而是給予的。
本指南帶您了解所有您需要知道的:約是什麼、舊約如何運作以及為什麼它不是故事的結局、耶利米預言了什麼、耶穌如何應驗它,以及今天活在新約中是什麼樣的。
重要重點
- 約(希伯來文 berit,希臘文 diathēkē)是一個具約束力的誓約協議——遠比合同更有份量。
- 舊約(摩西律法)在西奈山給予,包括613條誡命、獻牲禮和聖殿敬拜。它的問題不是律法本身——而是人類無法遵守它。
- 耶利米書31:31-34是新約最明確的舊約預言——神應許將祂的律法寫在人心上,永久赦免罪惡。
- 耶穌在最後的晚餐建立了新約,並以祂的死和復活加以確認。
- 在新約下,接觸神是直接的(不透過祭司),律法是內在的(不是外在的板),成員資格是透過信心(不是出生在以色列)。
- 天主教、新教和東正教傳統都確認新約,但透過不同的神學框架表達其含義。
- 活在新約中意味著不受定罪(羅馬書8:1)、聖靈引導的順服和直接在禱告中接觸神。
什麼是約?
在您理解新約之前,您需要理解約實際上是什麼。英文單詞來自拉丁文 convenire——「走到一起」。但聖典的詞更豐富。
在希伯來文中,這個詞是 berit(בְּרִית)。一個 berit 不只是平等方之間的法律合同。它是一個莊嚴的、以誓言為約束的協議——通常以血、犧牲或共同的餐食封印。雙方不一定是平等的(事實上,神在聖典中總是主動方),但這種紐帶在最深層意義上是具有約束力的。打破 berit 是嚴重違反榮譽和信任的行為。
在希臘文中,新約使用 diathēkē(διαθήκη)。這個詞通常被翻譯為「約」和「遺約」——這就是為什麼我們稱聖典的兩個部分為舊約和新約。在古希臘世界中,diathēkē 可以指財產的遺囑或安排。這個細微差別很重要:約不只是您談判的協議。它是更高權威者授予和保證的禮物。
神在聖典約中始終是主動方。祂走向人們——而不是相反。聖典中的每個約都建立在之前的基礎上。
主要的約在新約之前:
- 挪亞——洪水後,神應許永不再用洪水毀滅地球。徵兆是彩虹(創世記9章)。挪亞方面沒有條件;純粹的恩典。
- 亞伯拉罕——神應許亞伯拉罕有土地、後裔和對萬國的祝福。徵兆是割禮(創世記15、17章)。其核心是無條件的。
- 摩西(摩西律法)——在西奈山,神賜給以色列律法。這個約是有條件的:順從則蒙福,不順從則受詛咒(申命記28章)。這是基督徒通常所說的「舊約」。
- 大衛——神應許大衛一個永遠的寶座和一個永遠掌權的兒子(撒母耳記下7章)。基督徒將此解讀為指向耶穌。
每個約都推進了故事。新約是其高潮。
什麼是舊約?
舊約——也稱為摩西律法或西奈之約——是神透過摩西與以色列立的協議,主要記載在出埃及記19-24章,並在利未記、民數記和申命記中擴展。
當以色列在離開埃及後到達西奈山時,神提出了一個約:「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,遵守我的約,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」(出埃及記19:5)。以色列同意了。這個約以血的儀式封印:摩西將血灑在百姓身上,宣告:「你們看,這是立約的血」(出埃及記24:8)。
那個約的內容是廣泛的。猶太傳統計算妥拉中的613條誡命——涵蓋敬拜、獻祭、潔凈、飲食、民法和倫理。核心是神親手在石版上寫的十誡。這個制度需要:
- 獻牲禮——為罪、感恩和約更新而獻
- 一個祭司階層(利未人)——作為神和百姓之間的中保
- 帳幕和後來的聖殿——作為神的同在居住的地方
- 年度節期(逾越節、贖罪日等)——作為約的禮儀標記
但舊約有一個內在的問題——不是律法本身,保羅稱之為「聖潔的、公義的和良善的」(羅馬書7:12),而是人性。希伯來書的作者直截了當地說:「那前約若沒有瑕疵,就不需要另立後約了。所以神指責祂的百姓說:『日子將到,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。』」(希伯來書8:7-8)
以色列無法遵守它。舊約在很大程度上是關於反覆的約的失敗——金牛犢、偶像崇拜、不義、流亡的故事。律法揭示了標準。它不能提供達到標準的力量。
這不是神計劃的缺陷。正如保羅在加拉太書3:24中論證的,律法的目的是作為監護人或導師,揭示人類對更好東西的需要。
耶利米書中預言的新約
舊約中關於新約最清晰的宣告來自先知耶利米,他在約公元前600年寫作——在以色列面臨的最嚴重危機期間。巴比倫人正在逼近。聖殿即將被毀。流亡近在眼前。
神在那片黑暗中給了耶利米希伯來聖典中最不尋常的應許之一:
「耶和華說:日子將到,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。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、領他們出埃及地之後,與他們所立的約。我雖作他們的丈夫,他們卻背了我的約,這是耶和華說的。耶和華說:那些日子以後,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,乃是這樣: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,寫在他們心上;我要作他們的神,他們要作我的百姓。他們各人不再教導自己的鄰舍和自己的弟兄,說:你該認識耶和華;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,都必認識我。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,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,這是耶和華說的。」——耶利米書31:31-34
四個應許突出:
- 一個新的內化律法——不是在石版上,而是寫在人心和思想上。
- 一個恢復的關係——「我要作他們的神,他們要作我的百姓。」
- 普世直接認識神——不再只透過祭司或先知作中介。
- 完全而最終的赦免——神將「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」。
最後一個應許令人驚訝。在舊約下,罪必須透過反覆的獻祭不斷地處理。贖罪日每年進行一次。但耶利米應許了一種如此徹底的赦免,以至於神自己不再持有這筆債。

耶穌如何建立新約
在被釘十字架的前一晚,耶穌與門徒聚集過逾越節的晚餐。逾越節本身是一個約定的餐食——以色列每年紀念在埃及拯救他們的血的時刻。耶穌重新詮釋了它。
祂拿起酒杯說:「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,是為你們流出來的。」(路加福音22:20)這個短語呼應了摩西在西奈山說的(「你們看,這是立約的血」),但有一個關鍵的轉變:不是動物的血封印一個有條件的協議,耶穌奉獻了祂自己的血來封印一個新的、最終的協議。
新約從多個角度解析了這一點:
- 希伯來書9:15——「為此,祂作了新約的中保,既然受死贖了人在前約之時所犯的罪過,便叫蒙召之人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。」
- 希伯來書10:10——「我們憑這旨意,靠耶穌基督,只一次獻上祂的身體,就得以成聖。」「只一次」(希臘文:ephapax)是關鍵:不需要重複。舊約需要每年的獻祭。新約只需要一次。
- 哥林多後書3:6——保羅稱自己是「新約的執事,不是字句的,乃是精意的;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,精意是叫人活。」這個轉變不只是法律上的。而是關於人們如何被改變。
耶穌的復活確認了新約已被確認並有效。祂的血不只是流出——它實現了它所應許的。聖殿的幔子在祂死的時候撕裂了(馬太福音27:51),象徵著對所有人都敞開的神的同在。
新約下改變了什麼?
新約沒有抹去之前的一切。但它改變了神與祂子民關係的結構。以下是並排比較:
| 維度 | 舊約 | 新約 |
|---|---|---|
| 獻祭 | 每年獻牲禮(贖罪日) | 耶穌的一次獻祭(希伯來書10:10) |
| 律法的位置 | 石版(外在) | 寫在心上(耶利米書31:33) |
| 接觸神 | 透過利未祭司 | 直接,透過耶穌作大祭司(希伯來書4:16) |
| 成員資格 | 生在以色列 | 信心和洗禮(加拉太書3:28-29) |
| 贖罪 | 暫時——每年重複 | 永久——一次獻祭完成 |
| 聖靈 | 選擇性——在士師、先知、君王身上 | 普世——澆灌在所有信徒身上(使徒行傳2:17) |
| 範圍 | 主要是以色列 | 萬國(馬太福音28:19) |
這不是舊約的失敗清單。這是神計劃如何發展的地圖。舊的指向前面;新的應驗了所指向的。
舊約與新約——它們矛盾嗎?
看起來兩個約可能存在張力。耶穌說:「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;我來不是要廢掉,乃是要成全。」(馬太福音5:17)那個「成全」的詞在做很多工作。
存在真正的連續性。 十誡沒有被廢除——而是被深化了。耶穌將「不可殺人」延伸到憤怒(馬太福音5:21-22)。詩篇仍然是教會的禱告書。舊約對神的性格和應許的見證對理解耶穌是必不可少的。
也存在真正的不連續性。 基督徒不遵守以色列的禮儀律法和民法——飲食限制、聖殿獻祭、利未祭司制度。這些是基督所應驗的現實的影子(歌羅西書2:16-17)。
神學家通常談到律法的三種用途:
- 民事用途——在社會中約束邪惡
- 教育用途——揭示罪和我們對恩典的需要
- 規範性用途——引導信徒的生活(特別是道德律法)
改革宗和路德派傳統在今天哪些用途適用上存在分歧,但所有人都同意:耶穌沒有廢除律法——祂代表我們完全遵守了它,並轉變了它在祂的跟隨者生命中運作的方式。
各傳統中的新約
各傳統的基督徒確認新約,但他們對其含義的表達方式不同。
天主教神學將聖事視為約的標記——傳遞恩典的外在行為。洗禮使您進入約的群體。聖體被理解為真正參與基督的身體和血,使約的祭禮在每次彌撒中臨在。教會作為基督的身體作為約的中介。
東正教神學透過神化的視角框架新約——人類逐漸被轉化為神聖肖像的過程。約不主要是法律上的赦免,而是與神的聯合。道成肉身本身是約的行為:神進入人類,帶領人類進入神。
新教神學通常強調司法維度——因信稱義。新約在基督的功德基礎上宣告罪人為義,透過單獨的信心接受。改革宗(加爾文主義)聖約神學將其結構為一個從亞伯拉罕到基督延伸的「恩典之約」,摩西律法作為一個括號而非不同的救恩途徑。路德派神學強調律法和福音作為兩個必須保持不同的話語。
儘管存在這些差異,所有主要傳統都同意要點:耶穌是中保,祂的血確認了約,目標是神與人類之間的恢復關係。
今天活在新約中
那麼新約對您的日常生活實際上意味著什麼?它不只是神學框架——它塑造了您如何禱告、如何與神建立關係,以及您如何理解自己。
1. 不受定罪。 「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,就不定罪了。」(羅馬書8:1)在舊約下,罪需要獻祭。在新約下,獻祭已經完成。您不是帶著失敗的帳本接近神——您作為債務已被抹去的人前來。
2. 聖靈引導的順服。 神透過以西結應許:「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,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,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,賜給你們肉心。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,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,謹守遵行我的典章。」(以西結書36:26-27)新約的順服不是意志力——而是聖靈在您裡面的工作。您不是更努力嘗試;而是在被改變。
3. 在禱告中直接接觸神。 您不需要祭司站在您和神之間。希伯來書4:16說:「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,為要得憐恤,蒙恩惠,作隨時的幫助。」幔子被撕裂。門是敞開的。
4. 聖餐作為約的更新。 當基督徒慶祝主的晚餐——聖餐、感恩祭(Eucharist)、主餐——他們不是在進行新的獻祭。他們在參與一個約的紀念,「宣告主的死,直等到祂來」(哥林多前書11:26)。這是一個定期的、具體化的提醒,您屬於神的約家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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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
用簡單的話說,新約是什麼? 新約是神透過耶穌基督與人類最終、永久的協議。它以耶穌的一次獻祭取代了摩西律法的獻牲和祭司中介系統,給所有人直接接觸神和透過信心接受的完全赦免罪惡。
新約在聖典中最早在哪裡提到? 最清晰的舊約來源是約公元前600年寫成的耶利米書31:31-34。但以西結書36:26-27和以賽亞書55:3也預示了它的元素。在新約聖典中,耶穌在路加福音22:20的最後的晚餐上正式宣布它。
舊約和新約有什麼區別? 舊約(摩西律法)在西奈山給予以色列,需要獻牲禮、利未祭司和外在的律法遵守。新約,由耶穌的血確認,將律法寫在心上,使所有信徒成為直接接觸神的祭司,並透過一次獻祭(希伯來書10:10)提供永久的赦免。
新約是否取消了舊約? 不是。耶穌說祂來是要「成全」律法,而不是廢除它(馬太福音5:17)。律法的道德維度——愛神和鄰舍、誠實、公義——仍然有效。改變的是禮儀律法和民法(聖殿獻祭、飲食規則等),這些在基督裡被應驗和完成。
基督徒在新約下嗎? 是的。新約始終將所有信靠耶穌的人呈現為新約的參與者——不是因為生在以色列,而是透過信心(加拉太書3:28-29)。猶太人和外邦人都被包括在內。
神將祂的律法寫在我們心上意味著什麼? 耶利米書31:33描述了從外在規則遵守到內在轉化的轉變。在新約下,聖靈從內部工作——賜予欲望、動機和力量,讓人按照神的性格生活,而不只是提供一個外在的要衡量的標準(以西結書36:27)。